第一題題目:原事業單位與承攬人分別僱用勞工共同作業時,應由原事業單位召集協議組織,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協議哪些事項(20)


答:


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規定      本法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協議組織,應由原事業單位召集之,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協議下列事項:


一、安全衛生管理計畫。


二、勞工作業安全衛生及健康管理規範。


三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之實施及配合。


四、從事動火、高架、開挖、爆破、高壓電活線等危險作業之管制。


五、對進入密閉空間、有害物質作業等作業環境之作業管制。


六、電氣機具入廠管制。


七、作業人員進場管制。


八、變更管理事項。


九、劃一危險性機械之操作信號、工作場所標識()、有害物空容器放置、警報、緊急避難方法及訓練等事項。


十、使用打樁機、拔樁機、電動機械、電動器具、軌道裝置、乙炔熔接裝置、電弧熔接裝置、換氣裝置及沉箱、架設通道、施工架、工作架台等機械、設備或構造物時,應協調使用上之安全措施。


十一、其他認為有必要之協調事項。


第二題題目: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,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、特性,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,執行哪些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?20分)


答:


依據「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」第十二條之一規定 雇主應依其事業規模、特性,訂定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,執行下列勞工安全衛生事項:


一、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、評估及控制。


二、機械、設備或器具之管理。


三、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。


四、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。


五、危險性工作場所之製程或施工安全評估事項。


六、採購管理、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。


七、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。


八、定期檢查、重點檢查、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。


九、安全衛生教育訓練。


十、個人防護具之管理。


十一、健康檢查、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。


十二、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、分享與運用。


十三、緊急應變措施。


十四、職業災害、虛驚事故、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。


十五、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。


十六、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。




第三題題目:假設某事業單位在一年內(該年有效工作日為220)發生職業災害情形如下:
損失日數未滿1日之事件:30件,共30人。
暫時全失能事件:2530人次,損失日數共200天。
永久部分失能事件:55人次受傷,損失日數共8000天。
永久全失能事件:1人,永久性傷殘。
死亡事件:1人。
若該事業單位全部員工共180人,假設全勤無延長工時情形,試計算該事業單位全年失能傷害頻率(F.R.)與失能傷害嚴重率(S.R.)。(20分)


答:


總歷經工時=220日×180人×8小時/日=316,800小時


失能傷害人次數=3051137人次


失能傷害總損失日數=200+8,000+6,000+6,000日=20,200


失能傷害頻率(FR)=失能傷害人次數×1,000,000/總歷經工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37×1,000,000/316,800116.79


失能傷害嚴重率(SR)=失能傷害總損失日數×1,000,000/總歷經工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,200×1,000,000/316,80063,763


 


參考資料:


1損失日數未滿1日之事件不列入「失能傷害人次數」之計算
2永久全失能事件」及「死亡事件」之損失日數係以6,000/人計算


 


第四題題目:試敘述雇主對於鋼構之吊運、組配作業依法令規定應辦理哪些事項?(20分)


答:


依照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48條雇主對於鋼構之吊運、組配作業,應依下列規定辦理:


一、吊運長度超過 六公尺 以上之構架時,應在適當距離之兩端以拉索捆紮拉緊,保持平穩以防擺動,作業人員暴露於其旋轉區內時,應以穩定索繫於構架尾端使之穩定。


二、吊運之鋼料,應於置放前將其捆妥或繫於固定之位置。


三、安放鋼構時,應由側方及交叉方向安全撐住。


四、設置鋼構時,其各部尺寸、位置均須測定,妥為校正,並用臨時支撐或螺栓等使其充分固定後,再行熔接或鉚接。


五、鋼樑於最後安裝吊索鬆放前,鋼樑兩端腹鈑之接頭處,應有二個以上之螺栓裝妥或採其他措施固定之。


六、中空櫊櫊柵構件於鋼構未熔接或鉚接牢固前,不得置於該鋼架上。


七、鋼構組配進行中,柱子尚未於兩個以上之方向與其他構架構牢固前,應使用櫊柵當場栓接,或採取其他措施,以抵抗橫向力,維持構架之穩定。


八、使用 十二公尺 以上長跨度櫊柵樑或桁架時,於鬆放吊索前,應安裝臨時構件,以維持橫向之穩定。


九、使用起重機吊掛構件從事組配作業時,如未使用自動脫鉤裝置,應設置施工架等設施,供作業人員安全上下及協助鬆脫吊具。




第五題題目:一、依危險物與有害物標示及通識規則規定,請問下列危害物質應標示之危害圖式為何(10)?請以下列各式危害圖式之代號答題,不用畫圖。




(
)致癌物質第2級。
(
)自反應物質B型。
(
)加壓氣體之壓縮氣體。
(
)腐蝕/刺激皮膚第3級。
(
)氧化性固體第1級。


二、磷化氫(PH3)氣體鋼瓶上之危害圖式為2.1(可燃性氣體)2.3(毒性氣體),請用上面危害圖式方式表示之(4)。並請說明除危害圖式外,危害標示內容應包含哪些項目(6)


答:


一、


  D     ()致癌物質2級。


GH    ()自反應物質B型。


  E     ()加壓氣體之壓縮氣體。


  I       ()腐蝕/刺激皮膚第3級。


  F      ()氧化性固體第1級。


 


二、


磷化氫(PH3)氣體鋼瓶上之危害圖式為【 BEG


危害圖式外,危害標示內容應包含項目如下列:


()名稱。


()危害成分。


()警示語。


()危害警告訊息。


()危害防範措施。


()造商或供應商之名稱、地址及電話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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